发文部门:江苏省工信厅
政策服务联系人:熊春丽 王京甫
联系方式:13703253761 13613155583(微信同号)
邮箱:3044892980@qq.com
对接点一:支持重点
围绕我省重点打造的先进制造业集群,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、技术、装备等建设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,提升行业发展质量、效益和本质安全水平。
对接点二: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企业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、信用记录良好。
(二)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、特大安全生产事故,未发生重大、特大环境事故,无违法违规行为。
(三)申报企业需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,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c3mep.cn/)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,需达到国家标准GB/T 39116-2020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》三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。
(四)申报工厂应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,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、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。
(五)已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、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和省智能工厂试点建设项目支持的,不再参与本次申报。
对接点三:工作要求
(一)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《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》(附件1),填报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(附件2)。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,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。
(二)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申报,每个设区市推荐工厂不超过10个,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数居全省前五位的设区市(苏州、无锡、常州、南京、南通)可增加至20个。
(三)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,做好推荐工厂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工作,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、推荐审核情况表(附件3)、申报汇总表(附件4)以及推荐行文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(装备工业处),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407107252@qq.com。
(四)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原则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地方审核上报、专家评审、专家现场核查基础上,遴选出一批基础条件好、成长性好、示范性强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公示发布,对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组织示范推广。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组织入选企业加强经验总结,并主动配合开展经验示范和成果推广活动。
联系人及电话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徐 可 025-69652756
政策链接:
http://gxt.jiangsu.gov.cn/art/2022/2/28/art_6278_10359869.html
责任编辑:熊主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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